建德之家 - 政策 https://www.jdzjw.com/tag/%E6%94%BF%E7%AD%96/ 建德10大补贴政策 https://www.jdzjw.com/202506/602.html 2025-06-11T21:19:00+08:00 1、建德市生活补贴政策内容对来建工作符合条件的全球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博士生10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科生1万元、专科生5000元的生活补贴(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生,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工作满3年后,按原补贴标准再享受一次。申请条件1.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内高校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可放宽至毕业5年内);以上人员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者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专科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专科生指2023年8月1日后来建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3.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补贴标准专科生5000元、本科生1万元、硕士生3万元、博士生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专科生5000元、本科生1万元、硕士生3万元、博士生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生,仍按原标准执行。申报方式网页搜“亲清在线”,本科及以上在“杭州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板块进行线上申请、大专在“建德市应届大专生补贴”板块进行线上申请。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2、优秀产业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内容对我市重点企业、重要科研院所以及重点培养的新兴产业领域引进的正高(40周岁以下博士)、副高(高级技师、35周岁以下硕士),并在建依法缴纳企业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给予每人12万元、7万元生活补贴(含专项生活补贴)。工作满3年后,按原补贴标准再享受一次。(与建德生活补贴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申请条件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国内高校毕业 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 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硕士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要求40周岁以下;正高、副高和高级技师引进后需进行人才分类认定;以上人员2023年8月1日以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者创业,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满12个月;2.用人单位条件:我市重点企业(服务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和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申报方式线下受理。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科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3、回乡家庭奖励政策内容鼓励建德生源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年给予5000元/年的家庭奖励,连续享受3年。申请条件35周岁(含)以下的建德生源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1日以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者创业,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灵活就业方式缴纳)12个月以上。补贴标准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照5000元/年给予家庭奖励,享受期3年。申报方式线下受理。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科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4、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内容:对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申请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建德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补贴标准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补贴期限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报方式网页搜“亲清在线”,在“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板块进行线上申请。咨询电话0571-640928555、一次性租房补贴政策内容2024年1月1日后,首次来建就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且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建德市范围内无房产、无批地建房(份额),且未享受过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可享受每人1000元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4年1月1日后,首次来建就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且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建德市范围内无房产、无批地建房(份额),且未享受过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一次性租房补贴(与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申报方式线下受理。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科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6、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内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建德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大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请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建德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补贴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申报方式线上浙里办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窗口后台咨询电话0571-64792229、647244247、高校毕业生到三类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内容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企业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在建德市“三类企业”就业,并由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报方式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电脑版网页下方“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内申请。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窗口后台咨询电话0571-64792229、647244248、回建就业红包政策内容:为2024年2月1日以后首次在建德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建德籍员工或建德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回建就业红包。申请条件2024年2月1日以后首次在建德就业并参保的建德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每人发放500元。申报方式网页搜“亲清在线”,在“回建红包”板块进行线上申请。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9、青荷礼包政策内容新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发放青荷礼包,每人每次总额300元,包括公交、地铁定向券258元(含水上巴士,下同)、公园年卡20元、文化旅游年卡22元,每人最多可申领3次,每次间隔一年。申请条件1.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杭州市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球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即大学生首次在杭参保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后,且参保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未满36周岁,下同)〕。2.国内高校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其中,入学时间在2017年(含)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受。3.申请、领取时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申报方式进入“杭州市民卡”APP-首页“杭州人才码”-“加入杭州”- “青年人才”,完成青年人才认定,并领取属于自己的青荷码;完成认定的用户重新点击进入“杭州人才码”即可见青荷码首页,在青荷码首页可申领青荷礼包(应用界面有调整的,以具体界面为准)。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10、青荷驿站政策内容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35周岁以下来建德求职的大学生(博士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提供最长7天免费住宿。申请对象参加由我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招聘会或到我市用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面(笔)试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申请条件1.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和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含技师学院在校生),博士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2.就读高校和户籍所在地均为建德市以外;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4.提供建德市属企业的面试通知书或者上传建德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招聘会宣传信息页面,且招聘会当天现场签到核实。申报方式进入“杭州人才”小程序主页,申请建德“青荷驿站”申请。咨询电话0571-64721936、64724435 浙江印发指导意见涉及义务教育课程建设 https://www.jdzjw.com/202311/ywjykczdyj.html 2023-11-27T22:03:00+08:00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学校课程体系须统筹设置三类课程,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国家课程、优化完善地方课程等六项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国家课程是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的课程。学校要根据省级课程设置要求,开足、开齐、开好每一门国家课程,明确各年级开设科目及课时,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开展教学,不改变教学难度,不随意加快进度,不以整合的名义压缩或取消国家课程各科目的教学时间。学校要整体规划各学段各学科的教学计划,明确各科目跨学科主题学习的课时安排、内容设计、人员协同,组织好集体备课,做好资源配置。优化完善地方课程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设置并确定开发主体。按照“地方课程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一个年级最多开设一门”的要求,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省级通用地方课程在二年级至八年级开设,省级通用教材为《人·自然·社会》。根据当地实际,有重点需求的地方专题内容可纳入地方课程教学范围,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审核和管理。学校要定期组织与地方课程相关的校本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地方课程“体现浙江特色、培养地方情怀、倡导综合学习、注重灵活实施”的基本理念,促进学生认识家乡,传承浙江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范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由学校组织开发开设,供学生自主选择,原则上不编写教材。学校要依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在分析、论证学生需求和相关资源的基础上,形成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创新课程实施载体形式,服务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每门校本课程均要研制课程纲要,在纲要中明确课程名称、开设年级、课时,阐明课程目标、内容、结构、实施和评价方式等内容。学校要重视对校本课程质量的评估和优化,加强校本课程精品化建设。渗透落实专题教育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系列重大主题教育进课程教材工作的要求,以统筹设计为基本原则,各项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等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中,原则上不独立设课。专题教育的实施要结合学科特点,注重发挥综合育人效应。学校要指导教师跨学科、跨学段研读教材和课程标准,通过教学观摩、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各科教师在课堂中渗透落实专题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设置与管理的自主权,珍惜并用足国家方案、省级实施办法留给学校的排课空间。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要处理好规范实施和个性发展的关系,自主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灵活开设长短课、大小课,确保各科目在各学段的教学总时长符合省级实施办法规定的课时要求。统筹安排教学时间、复习考试时间、机动时间、课内外学习时间,合理设计周课表、月课表、机动周安排表和学期行事历。鼓励统筹安排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含班团队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积极探索半日活动、集中活动日、实践周等实践方式。提高课程育人水平学校要依据“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培养目标,结合思政教育要求,以学年为单位整体规划学校德育活动,创新实践载体和育人方式,合理利用晨会、机动周等时间组织实施。统筹课内外学习安排,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有组织有计划地提供多样态的拓展活动、探究活动和高质量的学习指导、作业辅导,广泛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劳动与社会实践,增加课后服务的选择性、开放性,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这些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学校方案学校课程实施方案要科学呈现学校课程体系,须包含“背景分析与育人目标”“课程体系与内容”等,并说明校本课程的开设内容及学期安排,以及衔接教育、机动周等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法。学校要在广泛听取教师、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定期评估及调整优化,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公示后予以实施。创新课程管理机制建立课程实施评估制度,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实施质量和校本课程开发开设情况进行评估、反馈、指导。校本课程设置要坚持“凡设必审”原则,每门校本课程须通过校级审议,核准后才能实施。探索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选课走班制度和课程管理制度,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引导学生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反思、自主成长的意识与能力。建立学校与社区及区域内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商共育的良好氛围。优化区域支持系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课程实施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力度,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备案和论证工作,对备案材料提出指导意见,将其作为对学校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强化课程实施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调研,积极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监测工作。各级教研、科研部门要发挥专业支撑作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方案论证、常规调研、实施监测等具体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课程实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学校。